2006年3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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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季男女也玩“仙人跳”
浦江一敲诈勒索案令人触目惊心
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浦法

  他们用的叫“仙人跳”——虽然方式并没有“创新”,他们甚至还不知道怎么放置胶卷和对准镜头;但是,一张7万元的欠条、一卷成为“把柄”的胶卷、一张抄下了受害人亲朋好友电话号码并扬言据此散播消息的单子……这些行为出自如此低龄的被告人之手——作案时,女孩还不到17岁,3个男孩也都刚满18岁——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混同的作案情节,还是令不少人咋舌。
  3月9日,阿亮、小伟、丁丁、晓晓(均为化名)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浦江县人民法院开庭。

  “仙人跳”开出7万元欠条
  案发前,4人同在一家理发店。丁丁和晓晓是兄妹俩,浦江人,理发店是他俩开的,阿亮和小伟在店里打工。据说,阿亮是晓晓的男朋友。
  检察院查明的是,2005年11月11日中午,王庆(化名)打电话给晓晓,叫她下午4点到义乌某大酒店去。其他3人知道这件事后,认为王庆叫晓晓一个人去肯定不会有好事情的(他们的意思是,王庆将会和晓晓发生性关系)。于是,4人在店里商量用照相机拍下王庆的有关照片,向王庆敲诈钱财。之后,几人就开始准备照相机等作案工具。
  检察院查明,当天下午5点左右,4人坐车到义乌的那个大酒店。晓晓一个人进了王庆开好的房间。过了大约半小时后,阿亮接到了晓晓打来的电话。随后,其他3人就冲进房间,用照相机拍了王庆和晓晓仅穿内衣裤的照片,以此为要挟向王庆敲诈钱财,迫使王庆支付了1500多元现金,写下一张7万元的欠条,并约定在11月18日把钱付清,否则要将照片公开。同年11月16日,4人到浦江某宾馆取钱时被抓获。
  晓晓说,之前王庆有时来他们理发店洗头、做面膜,说自己是外地来这里开厂的,出手比较大方。原来收费100元就够了,他都是付两三百元的。大概是第三次来店里的时候,他得知晓晓没有手机,就给了晓晓2000元让她自己去买一只,并说买好后要经常打电话给他。之后,王庆还陆续给过晓晓一些钱,让她买衣服什么的,也约她到义乌玩过。

  记者调查:
  而案发的那次,他们几人也预料到了王庆对晓晓的“想法”。不过这些情况,晓晓从来没有告诉过父亲,只是都和哥哥、男朋友商量着办。案发之前,晓晓还听阿亮的话,去买了照相机。她并不知道,她和其他几人正踏上一条犯罪之路。在策划这个俗称“仙人跳”的“剧本”期间,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过:我们这么做犯法吗?
  在要挟王庆时,阿亮还拿了一张纸,把王庆手机上的电话号码翻出来抄了一些。王庆问这是干吗。事后,阿亮交代:“我就威胁他讲,如果到时候不把7万元钱拿来的话,就打电话给他那些朋友,跟他们讲王庆玩女人的事情。”
  不过,毕竟都年轻,他们的“操作”明显“粗糙”。办案民警曾问几人,是否知道照片有无拍好。想出要去买照相机这个念头的阿亮说,他也弄不清楚。“我们相机买好后,胶卷就是随便安装了一下,有无装好也不清楚。”“我是不懂的,在房间里是乱拍的。”

  “一时冲动,不懂法律”是解释
  法庭上,四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,都没有异议。
  “当时为什么做这件事?”
  “我是一时冲动,不懂法律。”
  “怎么想到用这种方法?”
  “电视上看到的。”
  这是阿亮的解释。阿亮不是本地人,初中文化,之前学了几年理发,后来到了浦江,在这里没有亲戚。他说那天是他第一个提出了这个想法,几人一起讨论后决定实施。
  小伟是高中文化,在被问到学校的法律常识课时,他承认“学过一点点”,不过,他还是“错了”。
  晓晓说,当时她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,脑子里什么也没想。只是还记得看过的一本专讲女性犯罪的电视片。
  检察院认为,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勒索他人财物71500元,数额巨大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案是共同犯罪、部分犯罪是未遂,晓晓犯罪时未满18岁,所以还应同时或分别适用刑法中相关规定。
  “我还年轻,不懂法。请求从轻处理。”
  4个人在最后,和法官说的几乎是同一句话。

  检察官的话:
  这类案子,能给大家一些警示和启示。晓晓说过,起犯意的时候,他们正在看一本专讲女性犯罪的电视剧,平时也喜欢看这样的片子。如今的影视作品,在追求情节好看的同时,不应该过分地渲染作案的细节,避免给好奇、爱模仿的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。
  而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,应该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的教育,要让他们非常清楚,什么是可以做的,什么是不能做的——绝对不能违法。

  父亲说对子女缺乏管教
  当天,在接到派出所的电话时,晓晓的父亲显然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弄懵了。“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:你们是不是电话打错了。”直到警方很仔细地报了兄妹两人的姓名后,父亲才惊醒过来——一双儿女原来是真出事了。
  晓晓的父亲平时对兄妹俩不缺疼爱,虽然家里条件并不是太好,但几乎是有求必应。晓晓在外学了一段时间美容,父亲怕她在外面没人管被欺负,就叫她回老家,给他们兄妹俩开了一家理发店。“那个店是我开的,钱还是借的。”这样,虽然不在同一个镇上,但至少可以管到。
  父亲说他每隔一两个星期去理发店看晓晓兄妹俩,问他们有啥情况或困难,得到的答复总是一切都好。理发店的生意也不错,最好的一天做了800元的营业额。
  被取保候审后,父亲将晓晓接回家。如今,理发店已转给了别人。
  开庭结束,到要和哥哥他们分开了,之前一直表情平静的晓晓眼圈红了,父亲更是开始抹眼泪。阿亮有亲戚从外地赶来,流着泪关切地和他说:“好自为之,今后要好好做人。”
  据悉,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。

  案后思索:
  晓晓的父亲作为晓晓的法定代理人,也出席了庭审。“我对儿子、女儿缺乏管教,以后要把他们管好。”这是他最后的话。
  主审法官说:对待这类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混同在一起的犯罪,我们会更加审慎,考虑得更周全一些。
  检察官说,在这个案子中,晓晓的爸爸如果能多和儿女沟通,早一点觉察到他们的不良倾向,引导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,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。此案提醒大家,青少年的监护人要更加主动积极地行使自己的职责。